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目 录
1总则 2
2术语、符号 3
2.1术语 3
2.2符号 4
3厂房和仓库 4
3.1火灾危险性分类 4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5
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7
3.4厂房的防火间距 9
3.5仓库的防火间距 11
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13
3.7厂房的安全疏散 14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15
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15
4.1一般规定 15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16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18
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20
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22
5民用建筑 22
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22
5.2总平面布局 24
5.3防火分区和层数 25
5.4平面布置 26
5.5安全疏散和避难 30
6建筑构造 35
6.1防火墙 35
6.2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36
6.3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37
6.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38
6.5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40
6.6天桥、栈桥和管沟 40
6.7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41
7灭火救援设施
建筑/防火/设计/仓库/系统/储罐/防火间/距 /规范/疏散/
建筑/防火/设计/仓库/系统/储罐/防火间/距 /规范/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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